校外住宿:
1. 住宿校外的留学生应到留学生办公室(行政)办理有关校外住宿手续。
2. 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应事先准备。
⑴ 租赁私房的留学生应向房东索取治安许可证,并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书。
⑵ 住宿宾馆、饭店、租赁公寓房的留学生应提供物业部门有关住宿期限证明。
⑶ 借住亲属处的留学生。
○ 需提供担保人(指借住地户口)的有关情况(姓名、住址、电话、与被担保人的关系及有
效证件)。
○ 担保人须与被担保人签订书面担保书,并承诺:同意被担保人住宿该处和承担相应的法律
责任。
3. 办理校外住宿登记手续程序
住宿校外的留学生先到留学生办公室(行政)领取《同济大学外国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》
,认真、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后交留学生办公室(行政)签字、盖章。然后凭此表到租赁私房所
在地的警署(派出所)办理有关住宿手续,填写警署(派出所)签发的《临时住宿登记表》
(粉红页),凭《临时住宿登记表》(粉红页)到留学生办公室(行政)申领《外国籍学生办
理证件申请函》,凭《申请函》和《临时住宿登记表》(粉红页)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(上
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,电话:28951900)办理居留证住址变更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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